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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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支持领域及资金政策:
支持广州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申报类别:
(一)初创项目。 支持初创企业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研发活动,50万元每项。
(二)创新项目。 支持成长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研发活动。 100万元每项。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广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应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且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2014年末,申报单位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为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为10%以上,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应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
(一)初创项目。 初创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12年1月1日(含)以后。 2.2014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10,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 3.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以上(不包含各级财政支持经费)。
(二)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时间在2007年1月1日(含)至2012年1月1日(不含)。 2.2014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10,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 3.项目计划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不包含各级财政支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