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转型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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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设定以下项目条件:
1.项目必须已经纳入我省物流业重大项目储备库。我委《关于请报送物流业重大储备项目的紧急通知》(粤发改办经贸函〔2015〕1684号)已要求各地和省属企业填报项目,目前已汇总初审,建立我省物流业重大项目储备库。
2.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必须是已开工在建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明年底前竣工投产。
3.优先挑选服务广东自贸区、“一带一路”的项目。
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投资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一)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现有物流设施及运营情况、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所获荣誉等。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平面图等。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前景分析。包括本地区物流业发展情况,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协作意向,申报项目实施后的前景,以及对当地物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促进作用。
4.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包括土地、规划、环评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需列出各类建设手续的批准部门及文号)。
5.项目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包括分项详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融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
6.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证明和实景照片。
(二)资金申请报告应附具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除此之外,土地、规划、环评等证明文件无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