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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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发机构项目 | 在我省(不含深圳市)注册的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国有、民营等企业(以下简称“加工贸易企业”)。 |
1.《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研发机构项目)》。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研发机构的文件等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未见、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4.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应附送企业董事会或最高决策机构决定设立企业内设研发机构的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1)5.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海关报关单等复印件。 |
2 | 自主品牌与知识产权项目 | 在我省(不含深圳市)注册的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国有、民营等企业(以下简称“加工贸易企业”)。 |
1.《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自主品牌与知识产权项目)》。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纳税证明等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未见、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4.申报国家、省“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项目时,提供工商部门认定企业产品证明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国家、省“中国专利奖”或“广东省专利奖”项目时,提供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明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6.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或“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项目时,提供国建质检总局、广东省质监局(或广东省名牌评价中心)颁发的证明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7.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海关报关单等复印件。 |
3 | ISO14000和ISO9001认证项目 | 在我省(不含深圳市)注册的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国有、民营等企业(以下简称“加工贸易企业”)。 |
1.《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ISO14000和ISO9001认证项目)》。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纳税证明等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未见、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4.ISO14000和ISO9001系列认证的证明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5.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海关报关单等复印件。 |
4 | 加博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在我省(不含深圳市)注册的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国有、民营等企业(以下简称“加工贸易企业”)。 |
1.《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加博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纳税证明等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未见、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商开具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海关报关单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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